新约 路加福音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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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代相传:第三部《福音》和《宗徒大事录》的作者是路加。路加是希腊人(哥4:10-14),大概生于叙利亚的安提约基雅,受过高深教育,也曾作过医生(哥4:14),可能是因保禄的讲劝而信奉了基督。公元50年,他陪同保禄由特洛阿前往斐理伯,58年又从斐理伯返回了耶京(宗16:10-17;20:5-21:18)。保禄在巴力斯坦的凯撒勒雅被囚时,他可能侍奉在左右(宗24:23);后又伴随被囚的保禄前往罗马(宗27, 28)。保禄两次在罗马坐监时,他都随侍在侧(哥4:14;费1:24;弟后4:11);最后,保禄殉道时,可能他也亲临了刑场。据传说:他也是为主殉道而死的,圣教会每年在十月十八日庆祝他的瞻礼。


圣教会一致公认:路加是依据保禄的宣讲编写了《福音》,这也可由本书的内容证明,因他的基本思想和道理,与保禄一生所讲的极相吻合。


这部《福音》虽然题名是献给一位颇有名望的希腊人德敖斐罗的(1:3;宗1:1),但作者真正的目的和对象,是写给已归化或未归化的外邦人的,使他们对于基督的福音,获得一个正确的认识(1:4)。为此,他在本书内力证天主子耶稣基督是全人类的救主。


本书的写作时间,应在《马尔谷福音》之后,因为本书有不少参考《马尔谷福音》之处;又应写于《宗徒大事录》之前(见宗1:1);所以,本书大约是写于公元61或62年。著作的地点大概是罗马。


本书的文笔颇为典雅,堪称一部文学作品,同时也是一部优等的史书,因为作者先仔细访查了一切(1:1-4),然后尽可能按照史书的体例,编排耶稣的生平事迹,同时亦未忽略当时犹太民族和罗马帝国的历史背景(1:5,26; 2:1-2; 3:1- 2)。在他所访问过的证人中,定然有圣母玛利亚,因为有关耶稣的孩提和童年史,应该是直接或间接出自圣母的口授(2:19,51)。


在路加所搜集的资料中,有许多是前二《福音》所未记载过的,路加对这些言行(9:51-19:28),因不知确实发生于何时,遂审慎地将这一切,置于耶稣在加里肋亚和耶京公开传教两时期之间。关于其他事迹,大都是依照宗徒教理讲授的次序编排的:耶稣童年史(1,2)加里肋亚传教生活(4:14-9:50),赴耶京途中传教(9:51-19:28),耶京的传教生活(19:29-21:38),苦难圣死与复活(22-24)。


本《福音》特别着重于救赎的普遍性和基督对罪人的慈爱:这两端道理也正是保禄的宣讲要点;因此,本《福音》亦可称为“《保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