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颁布《手谕》:废除枢机和主教刑事罪行审理程序所享有的特权

2021-05-01 20:49   梵蒂冈新闻网  阅读量:1542

梵蒂冈城囯法院

(梵蒂冈新闻网)教宗方济各于4月30日颁布新《手谕》,修改2020年3月颁布的梵蒂冈城囯法院制度。新《手谕》规定:从现在开始,被梵蒂冈法官指控犯有刑事罪行的枢机和主教,将由梵蒂冈城囯法院进行审判,而非像至目前为止交由枢机主持的梵蒂冈最高法院审理。但法院在对枢机和主教进行审判仍需事先获得教宗的批准。

该法规的变更是教宗于3月27日在开启梵蒂冈新司法年度的讲话后所作出的。教宗在《手谕》中引述了那次讲话的内容,表示“在当前的诉讼程序中最迫切需要的是,呈现出教会所有成员平等和他们的尊严及地位同等。要达到这个目的,也可以通过适当的修改法律条款”。因此,教宗根据教会所有成员平等的原则,决定废除梵蒂冈城囯法律条款的第24条,该条规定被控犯有刑事罪行的枢机和主教由梵蒂冈最高法院审理。

根据三级审理原则,被控犯有刑事罪行的枢机和主教像其他所有人一样交由同一梵蒂冈法院审理。事实上,在梵蒂冈城囯法律条款的第6条中引入一个新条款,即:在涉及枢机和主教的案件时,经教宗事先批准后,由法院进行案件审理。

对于枢机和主教的案件,需要得到教宗的事先批准才能进行审理,这个规定类似于世俗国家中须先经国会批准才能开启起诉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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