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中“共祭神职”成圣体圣血之手势

2021-07-28 16:43   纳爵之盾  阅读量:12272

 

弥撒是教会生活的泉源,两千年来感恩祭礼历久弥新。弥撒的举行地点常常在神圣的教堂(法典932条),教堂集圣乐、圣像、建筑艺术之唯美元素,合聆听、歌颂、察看、品味、接触的五官之高峰体验,呈现出美的综合。

 

弥撒呈庄严的氛围,令人肃然起敬;亦呈唯美的情境,使人陶醉其中。如此庄严唯美的氛围,亦可能出现破坏美感的小插曲,弥撒感恩经中祝圣圣体时出现共祭神职之礼仪动作混乱的现象,便是一例。手势多样不协调,动作浮夸不美观,弥撒之美因手势前后不一致而弱化。

 

一、《罗马弥撒经书总论》礼规

 

 

弥撒感恩经中,有两个重要动作,即呼求圣神和祝圣圣体圣血,面饼和葡萄酒因此祝圣行动而成为基督的圣体圣血。对于感恩经的这两个重要动作,因不同的习惯和理由,出现手势不统一的现象,呼求圣神时覆手,共祭神职全体手心向下;但通常到“成圣体圣血”时手势发生了混乱,共祭神职有的手心朝下,有的手心朝上,手势之不协调异常明显,观感不佳。

 
《罗马弥撒经书总论》[1]中涉及此问题的条款是感恩经第一式222条,第二式227条,第三式230条,第四式233条,四式的b项和c项为成圣体圣血时的手势动作提供了两种选择,一种为合掌,另一种为伸出右手。意即共祭神职“合掌念”成圣体圣血经文[2],亦可“可视情形,向祭饼及圣爵伸出右手”,随后向大众显示圣体圣血,行鞠躬礼。
 
《罗马弥撒经书总论》中用“伸开”和“伸出”两个词来分别表达手势的不同。“伸出”手势特别用于呼求圣神和祝圣圣体圣血时的手势,感恩经第一式222条,第二式227条,第三式230条,第四式233条中,四式的a项为呼求圣神“向祭品伸出双手”,c项成圣体圣血“伸出右手”,意即在呼求圣神和祝圣圣体圣血时,都采用“伸出”一词,意思就是这两个动作的方向是一致的,即手心向下。
 

故此,依据礼规,建议所有共祭神职的手势是“手心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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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语言的祝圣

 

 

《创世纪》中描写天主创造天地万物时采用了两种创造方式,一种是语言的创造,“天主说,有光”(创一);另一种是行动的创造,“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创二)。两种方式并行不悖,运行其间,创造了宇宙万物。

弥撒中,成圣体圣血的有效性,到底是覆手祝圣,还是语言祝圣?根据玛窦福音26:26-28节,马尔谷福音14:22-24节,路加福音22:19-20节,保禄宗徒格林多前书11:23-25节,福音和保禄所记载的章节并未提到覆手成为祝圣圣体圣血的前提条件,而是语言,诵念成圣体圣血的经文是耶稣和宗徒时代以来的传统。覆手传统是后期教会加之的动作,因覆手常用于礼仪的各项圣事圣仪中,故诸多神职误认为覆手是成圣体圣血的有效动作。正如教父们坚决确认这是教会的信仰:“是基督的话及圣神的行动,有效地促使饼酒转变成为基督的体血”(《天主教教理》1375条)[3]

 

法典中关于平信徒的禁令亦可看到语言祝圣的重要性。法典907条:“在举行圣祭时,执事和平信徒不可诵念集祷经、奉献经及领圣体后经,尤其是感恩经,或做本属于举祭司铎的行动”。而擅自违反此禁令的人,“未领司铎圣秩而擅自举行感恩祭者;处自科禁罚”(13782项)。因此禁令,更显示语言祝圣的重要性。

 

故此,依据新约语言祝圣的事由,若要伸手,建议所有共祭神职的手势是“手心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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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祝圣行动的一致性

 

 

教会礼仪中,常在圣事和圣仪中见到覆手这个动作,覆手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弥撒感恩经中,念及呼求圣神“我们恳求你派遣圣神”时,主祭和共祭神职都是覆手,即手心向下,表示祝圣。因此,当念“成圣体圣血经文”时,共祭神职也最好是覆手,即手心向下,因为这表示祝圣行动的延续,呼求圣神与成圣体圣血乃一整体,所以,神圣祭献的整体性要求祝圣行动的一致性。


若呼求派遣圣神时为覆手,成圣体圣血时翻手,动作前后不一致。关于手心向下或向上的问题,有人借鉴国外甚至教廷枢机们共祭弥撒时手心向上的做法,单纯追求权威性,为自己的理论寻求支持,而弱化手势动作的真正要义和神学奥义;亦有人坚持共祭神职手心向上乃显示或邀请的意涵,却忽略此时此刻的祝圣行动。显示或邀请众人是之后主祭手持圣体和圣爵举扬的时刻。况且,显示或邀请即手心向上的动作,并未有深刻的神学涵义,而覆手即手心向下则不同,从古自今,具有圣化、祝福的意涵。
 
故此,依据祝圣行动的一致性原则,建议所有共祭神职的手势是覆手,即“手心向下”。
 

神圣的弥撒会因夸张的肢体动作和前后不一致的手势而弱化。基于弥撒礼规、语言祝圣和祝圣行动的一致性原则,建议共祭神职于成圣体圣血经文时,持覆手状态,即手心向下。

 

参考书目:


[1]版本引用2003年修订版,台湾、香港礼仪委员会合译,《弥撒经书总论》(天主教台湾主教团,2003)。

[2]因为是语言祝圣使饼酒成为圣体圣血,故共祭神职合掌诵念亦是一种选择;而礼规的“合掌念”亦可能单独指唯独诵念成圣体圣血前的引导语时合掌。c项所提及的“可视情形”一语亦暗含,可伸手或合掌。

[3]参陈介夫,《圣事论新编》(碧岳学社文化事业,1992),100页。若在成圣体圣血当时,起了怀疑,重念相关部分即可。若成圣体后,或领圣血时,发觉倒入圣爵的全是水,而不是酒,则把水倒出,将酒和少许水倒入圣爵内,再念成圣血经文。由此可知,圣体圣血的有效性源自语言的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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