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与肉身的关系(附音频)

2021-04-23 14:56   纳爵之盾  阅读量:32648

 

前言

人是由肉身和灵魂所组成的结合体

也就是说,人是由肉身和灵魂合而为一的一个实有。肉身和灵魂作为组成人的基本构造元素是同时存在的,是一体的,是互相依赖、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灵魂。虽然灵魂可以独立肉体而存在。人没有灵魂就没有生命,就是一具僵尸,所以“灵魂”一词在圣经里面,是指人的生命是完整的、具有独立位格的人格。灵魂是指人的精神本原或本体,是分享天主肖像的尊严,所以人的尊贵之处就是在这里;人的肉身同样也分享天主肖像的尊严,他也是人性的身体,也是一个人外在的、最直接的表达,所以肉体也是尊贵的,但灵魂比肉体更为尊贵。

概念

是指人的身体,是属于物质实体,往往简称“身”,是可生可灭(可死)的;灵魂是指人的精神(包括意识)、心灵;往往简称“心”。灵魂是属于一种非物质的精神体,它是永恒不灭(不死)的。在现代科学和哲学中,很少使用“灵魂”一词,较少使用“心灵”一词,常常使用“精神”一词。

 

 

灵魂和肉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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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学的角度看

“灵魂和肉体的关系”就是心与身的关系。医学中有心身医学。1962年,弗朗西斯·克里克与另一位科学家,协同发现了遗传物质DNA的双螺旋结构。1976年以后,克里克将研究方向转到脑科学和意识。通过一系列的研究,他坚信,独立于身体之外的灵魂(意识)是不存在的,没有生命就没有了灵魂。

 

1994年他的著作《惊人的假说:对灵魂的科学研究》出版,书中写到:“你的快乐和你的痛苦,你的记忆和你的雄心,你的个人身份和自由意愿的感受,不过是一大群神经细胞及其相关分子的群体行为。”也就是说,人的灵魂(意识)是大脑特定神经细胞的活动。宗教中说的灵魂,有时指的是我们今天说的意识、精神、心理活动,那是大脑生理活动的结果,是物理、化学反应的产物,并不能脱离大脑而存在。人一死,大脑活动终止,所谓的灵魂也就跟着消失。这是灵魂不存在的科学依据。迄今为止,科学界从未发现过客观存在的任何一种被声称的超自然力现象。

 

生理医学家证实:通过研究大脑神经细胞(神经元)突触之间信息之间的传递,认为灵魂(意识)是大脑特定神经细胞的活动。一些科学界解释灵魂现象:一种是因为心理作用,包括错觉和幻觉造成的认知错误;一种是精神病理作用,也就是脑部器官受损,而导致遗忘、精神紊乱等现象;一种与环境改变有关,主要是出现电磁场变化。人类的生活空间充满了电磁波。人脑就是电化学器官,生物电信号在脑细胞间传递信息,强大的电磁场会影响到那些信号,并产生奇异的视觉、触觉与听觉。作用于人脑的电磁场还可以导致不同的情绪,如恐惧、紧张等,就是这种情绪使人产生看见灵魂的异常现象。部分科学家认为灵魂是主宰人的思想、行为、精神、感情等潜意识的一种未知的非物质因素,每一个人都有他独特的灵魂,并能伴随着其成长发生变化,随着个体的死亡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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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的角度看

哲学中有精神哲学(心灵哲学)、自然哲学和社会哲学三大基本分支(论域)。①心身关系一元论。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包括人的肉体)决定精神;唯心主义认为精神决定物质(包括人的肉体)。②心身关系二元论。二元论者认为物质和精神彼此独立。“二元论”的典型代表人物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1596-1650),他认为物质和心灵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实体。物质实体的本性是有广延性的,是被动的;心灵实体的本性是能够思想、不占空间,是主动的。从形上学的哲学来看:人是肉体(质料)和灵魂(形式或理性)的复合体。灵魂是肉体的“形”,肉体是承接灵魂的载体;灵魂是人的本原或本体。灵魂与肉体既不是由两个不同实体的偶然联合,也不是功能上的偶然结合,而是同一个实体内部的一种“实体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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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主教信仰角度看

人是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天主照自己的肖像和模样造了人,所以我们说,人是天主的肖像。人是“天主的肖像”说明了人与天主之间有着不可或缺的密切关系;人是“天主的模样”说明了人的灵魂在某种程度上相似于天主,就是天主的“模样”。所以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有灵魂,灵魂是人的本原。人有天主生活的属性:天主在创造工程中所赐给人最伟大的恩典,就是使人分享天主的性体(CCC1692),正如圣经中所说:“其实天主造了人,原是不死不灭的,使他成为自己本性的肖像”(智2:23),人有不死不灭的精神体——灵魂,更有天主生活的属性——理智和意志。天主在造人的时候也把这两种性能赋予了人,使人成为万物之灵,这主要是指人的两个特性:会思维的理智、能自由的意志。人具有能认识事物的理智和接受所认识的真理是人自由意志的行为。这说明,人分享了天主的性能,这就促成了这样一个相似点:天主是有位格的,人也是有位格的,但人与天主有着本体性的不同,神性与人性有着根本的不同。如耶稣基督的天主性和人性虽然建基于一个位格之上,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和本体上的不同性。至于论人的肉体,它虽然不是天主性体的再版,但也可以说它在有形之物中分享万美之源最美的东西。自然界中再没有比人的身体更尊高、更完善、更美丽的了,因为人体各个器官功能各异、完美协调的和谐、完整与美观,都是其他受造物所无法比拟的。

 

梵二大公会议之前,教会对肉身的看法很偏颇,过去认为人犯罪,就是因为肉身的软弱,肉身为贪求本身的快乐及快感,犯下各种贪婪、口腹之乐及肉体快感等,从而使人认为肉体是使人犯罪的工具。虽然教会过去有人曾倡导过“灵魂贵,肉身贱”的说法,但梵二大会议也曾这样说过:“人不应轻视其肉体生命,而应承认其肉体的美善而重视之;因为肉体是天主所造,末日又将复活……人性尊严要求人在肉体内光荣天主”(现代GS14)。所以我们说人不能够轻视自己肉体的生命,因为肉体对我们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人之所以为人,肉身是不可或缺的,肉身也是体现人性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犯罪、人行善或人作恶,并不决定于人的肉身,而是取决于人的理智的分辨和意志的决择。因为肉体是天主所造,末日又将复活。但因罪恶的创伤,人才体验到肉体的抗命不从。所以人性尊严要求人在肉体内光荣天主,不允许肉体顺从心灵的恶劣偏向。

 

人活着肉体饿了要吃饭;累了、困了要休息。肉体需要阳光、空气、水分等的滋养。但其实在我们的生命中、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发觉:人重视自己肉体更胜于重视自己的灵魂。所以在某些人的观念当中,人活着就是为了肉体的快乐、舒服,贪图肉身的享乐,肉身吃得好,穿得好,所以他们忧虑的是永远满足不了的欲望。可是,耶稣在圣经当中提醒我们说:“不要为你们的生命忧虑吃什么,穿什么,喝什么”(玛6:31)。人应该忧虑自己的灵魂,能不能得救,能不能得永生。人因着原罪悖逆了天主的诫命,人性堕落了,人选择了自己而轻视了天主,所以人活在自我的世界里,及自我的私欲偏情蒙蔽了人的心和双眼,使我们看不清到底为什么而活着,看不清永生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的教会信仰教导我们每个灵魂都是不死不灭的。在死亡的时候,灵魂与肉体相分离,将来在末日还要复活,所以永生就意味着我们的灵魂获得永远的拯救,在主耶稣内获得安息。正如圣若望福音第17:3:“永生就是认识唯一的真天主和你所派遣来的耶稣基督”,借着基督的十字架上的救恩,使我们在天主内成为新的受造物,借着天主赐给我们的超性之德:信、望、爱三德,使我们重新认识我们是天主所造,是天主所爱的,所以不论男人或女人,在天主爱内相亲相爱,生育繁衍,生生不息,人才能够真正的找到自己的归宿,回归到天主爱的怀抱。

 

 

人天生赋有一个精神的、不死不灭的灵魂。因此,在这大地上,唯有人这个受造物,是因天主的圣宠,人之所以为人并为天主所喜爱的。人自受孕之初,就有一个属神的灵魂,具有理智和意志,所以人自受孕的那一刻起,就已导向天主,并被预定承受永远的真福。人在寻求和爱好真理及美善中,追求其完美。

 

人分享天主之神的光明和德能,藉着理智,人能够理解造物主为事物制定的秩序;藉着意志,人能够自动地步向真实的美善。人在寻求和爱好真理及美善中,达到自己的完美。由于人有灵魂,有理智和意志的精神力量,天主赋予人自由,这是天主肖像的杰出标志。

 

天主给予我们人理智、意志、良心和自由,理智帮助良心做判断,自由帮助意志做决断。人所拥有的真正自由是天主肖像的杰出标志。人凭理性,认得天主催促他“行善避恶”的声音,就是人有伦理道德判断和决定的能力,人在判断一个具体的伦理行为时,要看整个人的特征,如人的素质、品行、个性、条件、环境等,每个人应遵从这在人内心的良心内产生共鸣的法律,而此法律的实践,则在于爱天主、爱近人。道德生活的操练,证实了人位格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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