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奥体的另一半肺:东方的基督教会知多少?

2021-03-07 12:30   纳爵之盾  阅读量:6875

 

在其发表于1995年的《愿他们合而为一》(Ut Unum sint)通谕中,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这样写道:“伟大的东欧斯拉夫国家皆因这事件(988年圣乌拉迪米尔大公受洗)而得到他们的信仰,那些生活在乌拉山之外和远在阿拉斯加之外的民族也是一样。在这个观念下,我曾经常使用的一种说法,找到它最深切的意义:教会应该用她的两个肺来呼吸!……那么,如果我们认为发生在聂伯河畔的救恩事件,是发生在东方的教会与在西方的教会还没有分裂的时候,我们清楚地知道要达到完全共融的愿景,就是合一在合法的多元中。”(54条)

 

紧接着,他引述了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的《大公主义法令》(Unitatisredintegratio)第十四条中的这句话:“本届神圣会议乐于向大家提示……在东方有许多个别的或地区性的教会存在着,其中首推宗主教教会;其中有不少教会,以其由宗徒们亲手开创而自豪”(通谕55条)。

 

教宗方济各和他的知心朋友,君士坦丁堡希腊正教会宗主教巴尔多禄茂一世。

教宗方济各和巴尔多禄茂一世于2014年5月一起访问圣地的徽标:圣伯多禄和他哥哥圣安德肋在同一条船上拥抱,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意思是:“愿他们成为一体”!

 

教宗的上述通谕精神,让我们在为漫长教会历史长河中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大小分裂感到悲伤的同时,也应该怀着祈祷和盼望之情,为合一共融而努力——合一在合法的多元中,而非合一成单一的法律、礼仪、传统甚至灵修和神学中!

 

不过,教宗所说的“两个肺”,即所喻指的“东方的教会和西方的教会”,绝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明白的。我们首先从最泛义的“东方基督教会”(英语:Eastern Christianity)说起。

 

回顾早期教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基督信仰的“摇篮”是耶路撒冷,但早在宗徒时代,福音已经在罗马帝国“遍地开花”,而且近在中东的安提约基亚、亚历山大里亚和远在西部的罗马,已经发展为同耶路撒冷并驾齐驱的核心教会,只不过,东西之间在语言(东部希腊语、西部拉丁语)、哲学、文化、地理等方面区别很大。鉴于此,在长达数世纪内,东西方教会各有自己的管理模式,更有所谓的“拉丁教父”和“希腊教父”们著书立说,传播福音、发展教会。久而久之,不同的神学和制度遂脱颖而出,双方出现冲突和分裂可想而知。而一旦政治和利益等因素介入其中后,分裂遂一发而不可收拾。

 

常言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东西方教会之间的恩怨关系正就是这样。在分分合合中,今天的“东方基督教会”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分支,每个分支都具有其独特的神学理论和信条,以及管理模式和礼仪,足以让旁观者甚至自己都感到头晕目眩:

 

1.正教会

2.东方正统教会

3.东方亚述公教会

4.东方礼天主教会

 

许多人都简单地将基督宗教的第一次大分裂(Great Schism)锁定在1054年7月14日,也就是来自罗马的教宗代表胡伯特(Humbert)枢机和君士坦丁堡的牧首弥格尔一世(Michael I)在索菲亚大殿中彼此“绝罚”的日子。然后把第二次大分裂锁定在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将“九十五条纲领”钉在维滕堡主教座堂的大门上,开启宗教改革运动的日子。但事实上,早在第五世纪,具体说就是在厄弗所大公会议(Council of Ephesus, 431年)和加采东大公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 451年)后,追随聂斯多略(Nestorius)主教的基督“两性--分开”论的教会团体,已经形成了分裂的局面,演变为“东方亚述公教会”(The Holy Apostolic Catholic Assyrian Church of the East)[1]

 

教宗方济各2015年11月17日在梵蒂冈接见了东方亚述教会现任宗主教马尔·吉瓦基斯三世(Mar Gewargis III)

 

另外还有一些教会团体,因为拒绝承认加采东大公会议基督“两性--不分、不变、不离、不混--论”(Dyophysitism),坚持基督“一性--完全神性、完全人性--论”(Miaphysitism),也自成一体,形成今天所谓的“东方正统教会”(Oriental Orthodoxy)[2]

 

此图取自“维基百科”的“东方基督教”词条

 

上述每一“支派”都有悠久的历史、复杂的背景、广泛的分布、分离和重组,每支都需要专题论文来介绍和分析。而本文最终聚焦的“东方礼天主教”则又是一大板块,有些就是从上述分离后的“支派”中回归到罗马天主教会的怀抱中形成的,有些则从未和罗马天主教分离,只是一直保持了它们各自的独特性。

 

总体而言,正如下图所示,早期教会是在耶稣升天后的第一个五旬节那天,在耶路撒冷诞生的。但是,从《宗徒大事录》中我们不难看出,新诞生的教会团体不但有说各种语言的人,更有如何面对犹太文化和法律传统的挑战。好在宗徒们一次次地通过祈祷、分辨、讨论、决定等过程,将这些有可能造成更大分歧甚至分裂的问题逐个解决。在君士坦丁堡尚未成为帝国新首都的近三个世纪中,耶路撒冷、安提约基亚、亚历山大里亚和罗马是当之无愧的四大教会核心。从中衍生出来的各具特色、风格和模式的地方教会,不但成了上述各东方基督教会的“母系”,也是如今罗马天主教会内各礼仪的“源头”。

 

 

从上图中我们不难看出,如今和罗马天主教会完全共融的“东方礼天主教会”有二十三个,大部分都和上述东方基督教会的支系在民族上和礼拜仪式上有密切关系。他们除了遵守于1990年圣座邀请各自治教会(拉丁语sui iuris)联合制定的《东方礼天主教会法典》(Code of Canons of the Eastern Churches)外,还有各自所设立的教会法作为规章,并且各自保有自身的悠久传统。

 

现今,所有东方礼天主教徒约有一千六百万人,占十三亿天主教徒的1.5%。其中人数最多的属乌克兰礼,有五百三十多万,最少的则属希腊礼,只有两千五百多人。按照各自的成立时间、人数多少等因素,它们被划分“宗主教区”(Patriarchate)、“都主教区”(Metropolis)、“大总主教区”(Major Archeparchy)、“总主教区”(Archeparchy)、“主教区”(Eparchy)、“宗座代牧区”(Apostolic Vicariate)、“宗座署理区”(Apostolic Administration)等,而所有的宗主教、都主教、总主教、主教、代牧、署理都由教宗任命。东方礼天主教会的枢机也由教宗擢升。

 

和其他东方基督教会一样,除了主教必须独身外,在绝大多数东方礼天主教会内,已婚的男子是可以被祝圣为司铎的,受洗后的婴儿就可以领受圣体圣血。之所以保持了已婚男子可以晋铎的传统,可追溯到691-92年在特鲁兰(Trullo)召开的“第五-六届会议”(Quinisext Council),因为正是在此次只有东部教会参加的会议上,明确规定了反对执事和司铎独身的法令,同当时在西部教会不同程度实行的规定恰恰相反。再到十二世纪后,当独身制变成西方教会的“普遍法”时,对已经分道扬镳了的各东方教会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了。

 

走笔至此,我们应该就能明白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为何会在前文已经提到的《大公主义法令》的基础上,又颁布了《东方公教会法令》(OrientaliumEcclesiarum)的原因:一来东方公教会,也就是我们常言的东方礼天主教会,不再是罗马天主教会寻求“共融合一”的对象了;二来还需要有所澄清和说明。

 

诚如该法令所说:“圣而公教会是基督的奥体,就是藉同一信仰、同样圣事,及因圣神在同一管辖权之下,由信友们有系统地结合而成,他们以圣统组成不同的团体,而成为个别的教会或礼仪。在各教会中维持着奇妙的共融,所以在教会中的差别性,并不妨碍其统一性,而且相得益彰:因为天主公教的意思,就是要所有个别教会或礼仪的传统保持完整无损,并愿其生活方式适应不同时地的需要。”(2条)。

 

“这些东方和西方的个别教会,虽然在所谓礼式上,即在礼仪、教会纪律及精神祖产上,彼此间有些不同,但是同样地都托给罗马教宗的牧职管理,他是按天主的旨意继承圣伯多禄对整个教会的首席权。这些教会享有同等的地位,某一教会并不因为礼仪而超越其他教会,所有教会都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即是在对普世宣传福音(参阅谷:十六,10)一点上,在罗马教宗的领导下,权利义务亦相等。”(3条)

 

 

一言以蔽之:以“普世性”为特征的“公教会”(Catholic Church),寻求的是在精神和圣事内的共融合一,而非法律、传统、文化、礼仪、建筑、音乐等方面的“千篇一律”。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引下,于2019年10月在罗马召开的“泛亚马逊地区世界主教特别会议”,受东方礼天主教会的启发,在最后文件中提到了“亚马逊礼”的设想[3]。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构建“中国礼天主教会”的设想亦将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1]唐朝时传入中国长安,被称为“景教”,十六世纪中,有一部分和罗马天主教实现合一共融,就是现在的“加色丁礼天主教会”。

[2]梵蒂冈新闻网将该教会称为“东方古老教会”。参见《教宗方济各:愿中东基督徒的公民身份得到认可,享有平等权利》https://www.vaticannews.va/zh/pope/news/2019-02/pope-thanks-god-for-catholic-oriental-orthodox-dialogue.html

[3]该“最后文件”第119条这样写道:“亚马逊教会的新机体必须组成一个合格的委员会,根据祖先的习俗,研究和讨论有亚马逊特色的礼仪,好能表达亚马逊地区在礼仪、神学、纪律和精神方面的遗产,特别是按照《教会宪章》对东方教会的肯定(参见LG 23)。这将增加教会中已经存在的礼仪,丰富福传的工作,在适当文化中表达信仰的能力,以及可以表达出教会大公性的分权与合作感。它还可以研究和提出如何以当地人民关心其土地和水域有关的方式来丰富教会的礼仪。”此条内容获得140票支持,远超过要求的2/3以上的12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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