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默示录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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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中上来的兽

1我看见从海里上来一只兽,它有十只角和七个头,角上有十个王冠,头上有亵圣的名号。2我所看见的那兽,相似豹子,它的脚像熊脚,它的口像狮子口;那龙遂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交给了它。3我看见那兽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致死的伤,但它那致死的伤却治好了;故此全地的人都惊奇,而跟随了那兽。

4世人遂都朝拜那龙,因为它把权柄赐给了那兽;世人朝拜那兽说:“谁可与这兽相比?谁能和它交战?”5又赐给了那兽一张说大话和亵圣的口,并且赐给了它可妄为四十二个月的权柄;6它便张开自己的口,向天主说亵渎的话,亵渎他的圣名、他的帐幕和那些居住在天上的人。7又允许它可与圣徒们交战,且战胜他们;又赐给它制服各支派、各民族、各异语和各邦国的权柄。8地上的居民,凡名字从创造之初没有记录在被宰杀的羔羊生命册中的人,都要朝拜它。

9谁若有耳朵,就听罢!10谁若该被俘虏,就去受俘虏;谁若该受刀杀,就去受刀杀:圣徒们的坚忍和忠信即在于此。 [注1]

由地下上来的兽

11以后我看见另一只兽由地中上来,它有两只相似羔羊的角,说话却相似龙。12它在那前一只兽面前,施行前一只兽所有的一切权柄,使大地和居住在地上的人,朝拜前一只兽,就是那只受过致死的伤而被治好的兽。13它又行大奇迹,甚至在众人面前使火从天降到地上。14它因着在那兽面前所行的那些奇迹,迷惑了地上的居民,便劝告地上的居民,给那受过刀伤而还活着的兽,立一个像。15它又得了能力,把生气赋给那兽像,甚至叫那兽像说话,并使那些凡不朝拜兽像的人死亡。16它给所有的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和为奴的,都在他们的右手上,或在他们的额上,打了一个印号;17如此,除非有这印号的,就是有那兽的名字或它名字的数字,谁也不能买,谁也不能卖。

18在这里应有智慧:凡有明悟的,就让他计算一下那兽的数字,因为是人的数字,它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注2]

  1. 13,14两章反复申述12章的深意。大龙由海中引来的那兽,是指反基督的政治势力(按若望的意思是指罗马帝国)。它有十角,七头,十冠(相似大龙12:3),是指罗马皇帝和其属下的王侯(详见17章)。它有豹、熊、狮的怪状,是指它的残暴(达7:4-6)。“亵渎的名号”是指当时罗马皇帝所用自称为神的名号。它受了死伤,却又活了(3、14两节),大概是指已死的尼禄皇帝所有的残暴,又活现在当时的多米仙皇帝身上(17:8、11)。10节:基督徒在迫害中应有的态度,是坚忍和忠信到死(玛10:22),不是以暴易暴(玛26:52)。
  2. 由地中上来的兽,指反基督的宗教势力,作前一兽的帮凶;它外表温和(羔羊),开口时却像龙一样傲慢,就如假先知所有的态度(16:13,20:10;玛7:15)。它撒谎(似撒殚),行奇迹迷惑众人(谷13:22;得后2:9、10),使人朝拜第一兽。16节的“印号”表示属于魔鬼的记号。18节的“数字”是表示人名的暗码方法,为当时人所通用,因希腊、拉丁、希伯来字母,可充作数字用。“六百六十六”的数字,经学者多以为是指罗马皇帝“凯撒尼禄”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