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格林多前书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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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的历史可资戒

1弟兄们,我愿意提醒你们,我们的祖先都曾在云柱下,都从海中走过,2都曾在云中和海中受了洗而归于梅瑟,3都吃过同样的神粮,4都饮过同样的神饮;原来他们所饮的,是来自伴随他们的神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5可是,他们中多数不是天主所喜悦的,因而倒毙在旷野里了。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为叫我们不贪恋恶事,就如他们贪恋过一样。7你们也不可崇拜邪神,就如他们中有些人敬拜过一样,如同经上记载说:‘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乐。’8我们也不可淫乱,就如他们中有些人淫乱过,一天内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9我们也不可试探主,就如他们中有些人试探过,为蛇所歼灭。10你们也不可抱怨,就如他们中有些人抱怨过,为毁灭者所消灭。11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这一切事,都是为给人作鉴戒,并记录了下来,为劝戒我们这些生活在世末的人。12所以,凡自以为站得稳的,务要小心,免得跌倒。13你们所受的试探,无非是普通人所能受的试探;天主是忠信的,他决不许你们受那超过你们能力的试探,天主如加给人试探,也必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够承担。

凡结合于主的不得再参与教外的祭献

14为此,我亲爱的诸位,你们要逃避崇拜邪神的事。15我想我是对明白人说话;你们自己审断我所说的吧!16我们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岂不是共结合于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共结合于基督的身体吗?17因为饼只是一个,我们虽多,只是一个身体,因为我们众人都共享这一个饼。18你们且看按血统做以色列的,那些吃祭物的,不是与祭坛有分子的人吗?19那么,我说什么呢?是说祭邪神的肉算得什么吗?或是说邪神算得什么吗?20不是,我说的是:外教人所祭祀的,是祭祀邪魔,而不是祭祀真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邪魔有分子。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邪魔的杯;你们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邪魔的筵席。22难道我们要惹主发怒吗?莫非我们比他还强吗? [注1]

吃祭肉的规则

23“凡事都可行,”但不全有益;“凡事都可行,”但不全助人建树。24人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但也该求别人的利益。25凡在肉市上买来的,为了良心的原故,不必查问什么,你们只管吃吧!26‘因为大地和其中的万物,属于上主。’27若有一个无信仰的人宴请你们,你们也愿意去,凡给你们摆上的,为了良心的原故,不必查问什么,你们只管吃吧!28但若有人向你们说:“这是祭过神的肉,”为了那指点的人,和为了良心的原故,你们就不可吃。29我说的良心不是自己的,而是他人的良心。那么,我的自由为什么要受他人良心的束缚呢?30我若以谢恩之心参加,为什么我要因谢恩之物而受人责骂呢?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或无论作什么,一切都要为光荣天主而作。32你们不可成为犹太人,或希腊人,或天主的教会跌倒的原因,33但要如我一样,在一切事上使众人喜欢,不求我自己的利益,只求大众的利益,为使他们得救。 [注2]

  1. 保禄警戒格城信友不可因蒙召进入教会,就骄矜自夸,妄用福音的自由(8:9),反应谨慎躲避危险,如敬拜邪神等(8:10,10:14),因为进教之后还能丧亡(9:27)。1-5节是取自以民出离埃及的历史(出13,14),以说明基督徒藉圣洗圣事脱离了罪恶的世界。“云柱”和“红海”是圣洗圣事的预像,见出13:21,14:22;“神粮”和“神饮”,即玛纳和由磐石中所流出的清泉,是圣体圣事的预像,见出16:15,17:6。6节见户11:4、33、34;7节见出32:1-6、28;8节见户25:1-9;9节见户21:5、6;10节见户14:2、21-23。
  2. 保禄在此对于吃祭肉定了两项应守的实际规则:一、凡有关祭祀邪神的宴会,一概应予以拒绝,因为藉圣洗圣事尤其藉圣体圣事,已与基督密切结合的信友,不可再与邪魔有分子(14-22节)。18节见肋7:6、15;申12:6、7。二、肉市上所卖的肉,信友可放心去买;私人的宴会,信友尽可放心去吃,因为一切受造之物,原全属于天主,本身没有好坏的分别(咏24:1;罗14:14);然而为了避免信德软弱的弟兄见怪,为了爱德的缘故,有时仍应放弃福音的自由,顾及别人的利益。见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