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旅程|父亲的车(10/20)

2018-11-03 07:11   文/李升  阅读量:4400
父亲给生产队跑外期间,得知陕坝天主堂召选修生。父亲骑着摩托车到杭锦后旗第四中学。
 
正当父亲不知道先找老师,还是先找儿子时,他的儿子—李晶,从操场跑向父亲说:“爸爸,有事吧”?
 
父亲郑重其事地说:“你愿不愿意修道”?
 
李晶说:“我想念书,考大学”。
 
父亲说:“不耽误念书,也能考大学”。
 
李晶说:“爸爸,你说呢”?
 
父亲说:“我说修道好,今天爸爸就是专门来接你的,我去找你的班主任,你去教室拿书包,咱们现在就走。 
       
“张老师,我是李晶的父亲”。
   
“李晶是个好学生,这次中考前16名,名牌大学没问题”。
   
“张老师,我想让李晶修道”。
 
“啊”?张老师突然一惊,摘下眼镜抬起头,一反常态地说: “李晶父亲,你做为家长,为什么要让这么优秀的孩子修道?你好糊涂啊!李晶是你的儿子,也是我的学生,我们应该为孩子负责……李晶父亲,修道就是当神父,文化大革命,神父挨整批斗……李晶父亲,孩子这么拔尖,当神父太可惜了,神父一辈子不能结婚,你忍心吗?你好好考虑一下,我有课,等我下了课再谈”。
       
随着上课铃声,张老师将父亲留在办公室上课去了……当父亲不知是去是留时,李晶背着书包进了办公室,父亲随手拿起老师办公桌上的纸笔,一挥而就:尊敬的张老师,感谢您对吾儿的栽培,吾带吾儿离校了,抱歉。家长:李保禄。
       
宗教活动恢复后,父亲得知陕坝天主堂被占用,在郭正基主教的带领下,父亲携同教友,根据“国务院1980年颁布(188)号文件规定”,写材料,找证人,为教会要地产。
有一天,父亲写了四页半纸的材料,让我用复写纸一式两份,我照父亲的原文写了半夜。过了一天,父亲拿回来说,写得不规格,人家让用蓝墨水的钢笔,在信纸上写,我又按照要求写了两份,父亲“报”上去了。
       
我清楚记得,《国家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房屋、设施,以及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  
(照片:前排戴围脖是父亲,右边是赵燕青神父父亲)
陕坝天主堂地产,历史上承认是教会财产,由于多年的变迁和改造, 不愿再给教会,为此,父亲与教友跑了一年多,终于在“同等值的地方”落实了教产,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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