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的使命和良好的经济管理

2021-05-24 16:20   公教文明  阅读量:2967

  • 经由 费德里克 隆巴尔迪 (FEDERICO LOMBARDI S.I.) 
  • 2021年5月24日

近期以来,教宗方济各的一些决定在媒体界引起反响,再次将注意力转向梵蒂冈各机构的可用经济资源及其在教会服务中的妥善管理,并因此掀起了一系列的质疑和评论[1]

为此,本文试将近期的相关事宜置入一个更广泛的背景之中进行观察,以便更好地理解圣父的方针政策及其制定过程中的问题和依据。

《拉特朗条约》和新生的梵蒂冈城国

回顾历史往往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对经济重建的理解既无须追溯至古代的教宗国,也不必追忆“攻占罗马”的后果,我们只需了解在教宗庇护十一世任期内所签订的《拉特朗条约》和梵蒂冈城国的成立,这是个具有关键性的进程。

1926年,庇护十一世果断地决定将此前的各种行政办事机构集于一体,设立“圣座财产管理部”,由其负责主管1870年后仍归属圣座的财产,支付各部门雇员的工资,并提供各项公共开支。

同时,意大利与圣座之间签署《拉特朗条约》及其附属金融协议之后,教宗发现需要处理意大利支付的巨额赔偿。由此,他决定将近三分之一的资金用以组建新生的小规模梵蒂冈城国,另外三分之一用来重建驻外使馆和宗座使节代办,其余部分的财产属教宗管控之下[2]

庇护十一世将这笔资金的管理委托给资深且谨慎的心腹诺加拉(Bernardino Nogara),他被任命为新设“圣座特别管理机构”的代表,简称为“特管”。诺加拉实行多元化投资政策,分别在不同国家与地方(瑞士、巴黎、伦敦等)进行债券、股票和房地产投资,从而避免对意大利境况的过分依附。虽然在这种有商榷余地的问题上往往难免会有持不同意见者,但总体来说,诺加拉的投资被公认为是严谨而明智的。

教宗还将一些重要资金来源委托于“特管”,这些来自其他形式和“圣伯多禄善会” 的捐款是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徒和天主教机构对教宗的自愿经济捐助,尤其在教宗国结束之后,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梵蒂冈城国的新现实以及繁多的各项活动(施工建设、经济、文化等)的紧凑步伐自然而然地导致了“宗教事物管理部”的重组,这个组织的产生是为了保管向宗教活动提供的捐赠,它在一定意义上成为许多宗教机构存款和金融业务的“银行”,并同时因履行外交关系领域的职责而得到长足发展。

发展和危机

庇护十二世荣任教宗后,成立了几个主掌行政管理的枢机委员会(国家管理、财产管理、特管、宗教事业管理等)。此外,他还成立了国务院秘书处行政办公室,由他当时的“代理”蒙蒂尼蒙席(mons.Montini)直接负责管理“圣伯多禄捐献”的善款和其他捐款,以便快捷有效地分配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施的大规模经济援助;为了完成各项分配,他启用了宗教事业管理机构及其关系,并出于法律和外交需求向其授予新的法律地位。由此,宗座宗教事业局(IOR)于1942年诞生,它“具有自身独立于任何其他圣座办事处的法人资格和责任”,“其宗旨是负责保护和管理宗教事业所需资金”[3]

在战后,也在天主教民主党领导的意大利经济重建时期,特管和IOR同时采取积极政策,努力发展商业、银行和房地产领域的关系和投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各种困难也迎面而来(例如被称为“息票税”的意大利新税),此外还有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的巨额开支,以及城国和圣座日益增加的人员开支。

在教宗保禄六世任职期间,关于改组罗马教廷的问题,梵二大公会议之后公布的Regimini Ecclesiae Universae新宪章(1967年)明确规定:确认国务院(设行政办公室)的核心作用;“资产”管理和“特管”被纳入重组的“宗座财产管理局”(APSA);新设“经济事务局”,负责主管圣座下属各部门和实体的预算监管及经济事务协调,并在已有复杂行政机构中主要部门的预算基础上,设法制定圣座的“长期预算”。以上所述可谓一个步履艰难的进程,它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各种难以避免的困难和阻力。与此同时,IOR出于本身享有的特殊地位依旧保持它独立于新部会的自主实体地位。

教宗保禄六世的任期结束时,梵蒂冈的财政陷入持续良久的严重困境,不得不通过广泛使用“圣伯多禄捐献”的善款来抗衡。因此,为了促进普世教会共同分担圣座的物质需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采取了两个重要措施。首先,他成立了“圣座组织和经济问题研究枢机委员会”(又称“十五人委员会”,由来自世界不同大洲的枢机组成),每年接受教会主要机关向其提交的预算,并依据《教会法典》第1271条规定,向所有主教提出为宗座的物质需求提供援助的义务[4]。同时,为了体现透明化的诚挚意愿,委员会不仅向所有主教发送有关基本信息,而且一切总数据也均被公开发布。这一举措从各主教和主教团那里收到了积极的反应。

但是,在各经济管理部门的上述“内部”合理化过程中,它们与银行界和企业界众多人物和机构的外部关系和联系网络也同时取得了相当的发展。于是,这个领域开始出现各种陷阱,因为“梵蒂冈”既是一个德高望重人人向往的合作伙伴,又利于逃避各种监控,同时,其中也不乏一些易上圈套的人。因此,此后多年中出现的一些事件,在造成巨大财政损失之余,更严重危害了梵蒂冈的良好声誉。其中最让人记忆犹新的有“Sindona案”(1974年),之后的“Calvi案”(1981年),以及后来的“Gardini-Enimont案”及与其有关的贿赂案(1990-91年)。如果说IOR是一些喧嚣案例中的薄弱环节,那么我们必须认识到问题的普遍性。

在更加复杂的世界中适应时代步伐

我们的世界已今非昔比。在全球化以及世界金融和国际恐怖主义持续发展的国际环境中(9.11世贸大厦袭击事件对当代历史具有标志性意义),经济和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通过上述及其他犯罪活动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等现象引起了日益增长的关注,并促使各国以不断完善的新条例和国际公约予以打击。梵蒂冈自然也是这些进程的参与国。因加入欧元区问题,梵蒂冈曾与欧盟签署了一项新公约(2009年12月18日),并接受遵守一系列协定协议的义务。这意味着必须要对监管制度进行大幅度完善。为此,梵蒂冈城国制定了新的法律,并因此特立金融管理局(AIF)为新设监督机构,梵蒂冈城国法庭被授权调查和起诉圣座各机构所有人员和活动中违反新法律的行为,并通过世界反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检查,定期评估防止和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教宗本笃十六世在2010年12月30日颁布的宗座手谕中做出了意义重大的决定,但对于不适合执行这些任务的既有机构(如法庭和宪兵队)来说,执行这些决定仍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教宗方济各于其任期内,在继承以往的发展之余,也为实现罗马教廷(包括各圣部、委员会,及其经济架构)的全面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虽然道路会崎岖不平,更新或“大扫除”的意愿有时需要作出严峻无情的决定,但在教宗方济各采用的渐进方式指导下,改革正在取得收获。

“15位枢机委员会”被新的“经济委员会”取代,其任务是监督和指导所有的经济活动。 “经济委员会”由一位枢机担任主席、七位高级教士和七位平信徒成员组成(请注意:这里是指正式成员,而不是顾问),他们均是经济领域的专家,并且,在最近的委员会换届中,其中6名是女性。

新成立的“经济秘书处”(请注意:是“秘书处”而不是“工作小组”,这足以体现其责任之重要)不但包括了先前由经济事务局负责的各机构预算编制和结算公布任务,并将在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全面执行“经济政策”起到更大的干预作用。

另外,受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启发,教宗还设立了一个新的“审计总属”,其职责是监督和审计财务报表。

随着后两种新机构的出现,无论是宗座财产管理局还是国务院秘书处,都会在权限界定方面经历一个张力和澄清的过渡时期。除此之外,佩尔(George Pell)枢机由于其他性质的指控而在澳大利亚受审的特殊情况迫使他暂停经济秘书处负责人的工作。基于以上原因,相关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阻碍的情况下,等待在更有建设性的条件下得到重启。

另一方面,教宗方济各继续前任教宗已经开启的工作,对宗座宗教事业局进行了改组:包括全面审核现有账户,准备新的章程,将该机构的活动范围更严格地限制于对圣座和梵蒂冈城国的教会机构和个人提供服务[5],并确保充分遵守国内和国际法规[6],特别是加强对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防范和打击。随着2019年8月8日宗座宗教事业局新章程的出台,这项重要的任务终得以完成。

不仅如此,梵蒂冈关于监管非法和犯罪活动的整个法律规范和体制也得到了更新和加强。特别是在2019年,金融管理局新任主席上任,并增置了工作人员,最近,它又宣布了对内部章程的进一步更新[7]。正如教宗本人指出,近年来建立的体制正在展现它们的效力:最近对存在争议的伦敦投资及其相关事件的调查,尽管引起新闻界的反响,但起因并非外部的投诉,而是梵蒂冈内部的检举(更具体地说,是宗座宗教事业局和审计总属的报告),并且仍在梵蒂冈城国法庭司法促进者(即“公共检察官”)的指导下继续进行[8]

为教会使命服务的经济

在经济部门的改组和协调方面,经济秘书处新任处长格雷罗(Juan Antonio Guerrero)神父的任命重新开启了先前暂时搁浅的进程。在接受梵蒂冈媒体的两次采访中[9],他概述了经济委员会在与宗座财产管理局、国务院秘书处、万民福音部和国家总督府的合作下一致通过的工作方案。格雷罗神父首先明确表示,“我们既不是企业,也不是公司。也就是说,我们的目标不是盈利。每一个部门都以服务为宗旨。然而,每一项服务也都需要一定的花销。我们的任务是尽最大努力节省开支,保持最高透明度。因此,我们的报表是一种使命报表,是将数字与圣座的使命联系在一起的财务报表。所有的问题都应该以这样的使命为根本前提”。

需要指出的是,致力于对话与和平的外交、传播教宗的言行、援助贫困和有需求的教会等等,这些都是耗资而非盈利的活动。因此,它们必须依赖捐款并妥善管理自身所有资源。现在,正是为了在不影响完成使命的前提下合理管控开支,保证资源的最佳管配,我们需要集中投资管理,完善人事及合同管理。

《圣座和梵蒂冈城国公共合同透明、监管与投标规范》是针对以上提出的最后一点于今年5月19日出台的新法规,它旨在合理化招标程序,消除其中的裙带关系和徇私舞弊风险以及它们在经济和道德方面的负面后果。

关于投资的集中化,鉴于国务院秘书处行政办公室的失误,教宗最终作出明确决定,将其掌握的所有资金和不动产管理及行政工作一并转交宗教财产管理局(在尊重和保持一贯宗旨的情况下)。此外,经济秘书处将对圣座的所有部委或与之相关的部会承担行政和财务方面的监管职能,其中包括国务院秘书处以及到目前为止在其管束之下的部门。至于涉及“机秘”的经济项目,出于保密的原因,国务院秘书处届时将由教宗于2020年10月5日为此任命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这是触及整个教廷的重大总体改革规划,它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经济。正如教宗所言,国务院秘书处的职能依旧,“将毫无疑问地继续处于一线地位,全力配合教宗在履行其使命中所采取的行动,是圣座教廷及相关部门的基本参考点”[10],但同时摆脱了成为独立于教廷全方位监管体系之外的经济权力中心的负担和风险。我们认为,这将更有利于这个部门为教宗服务的基本职能和代表教宗在全世界执行“外交”的核心作用。

一些反思

早在1933年11月30日,当时年轻的塔尔迪尼(Domenico Tardini)蒙席在与庇护十一世就来自俄罗斯的经济援助请求交谈意见后,曾经指出:“圣座资金在某些证券、外币等方面的投资是否欠妥?同样,如今在各国购置房地产是否也有欠考虑?我们进入投机领域的程度是不是有些过分?难道没有其他更安宁、更安全、更稳定的方式吗?[…]所有这些疑问揭示的正是问题的严峻性。显而易见的是,如果犯了错误,不仅圣座将在长期内受到影响,而且全世界天主教徒的许多活动都将同时受到牵连。[…]在我看来,这正是目前圣父难以摆脱的困扰,他因此而焦虑不安”[11]

正如格雷罗神父所言,众所周知的所谓“梵蒂冈的钱”其实并非数目巨大。圣座是一个周转金额相当有限的行政部门(其年开支约为3.2亿),其预算不及“一所普通的美国大学”或一些大教区,更无法与教育界、商业界和银行界的大机构相比。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予以妥善管理,原因有二:首先,不管在过去还是当下,也不论是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其来源通常是信众的慷慨捐助;另外,也因为它们服务于教会使命的唯一最终目的,也就是广传福音、实践爱德和人类福祉。

虽然金钱本应为人的福祉服务,但却往往沦为贪婪和诱惑的对象,造成各种诈骗、盗窃等不法行为,扭转这种行径的憧憬未免是过于天真的幻想。德行、廉洁、自由、神贫和谨慎固然是与之抗衡的首要条件,但能力和经验也同样重要,再加上不可或缺的规范和程序,才能实现严格管控,减少不法行为,保护正义,惩办过失和犯罪活动。

在现代世界全球化日益复杂甚至堪称充满陷阱的现实背景下,为大家熟知的“梵蒂冈”,无论是作为一个小国,还是作为圣座(即教会在全世界的中心首府),都面临着经济和金融领域运作的艰巨挑战。这不仅需要全面更新组织架构和行政管理技术,而且正如我们所见,还需要持续发展和完善监管系统。虽然对于梵蒂冈这样一个“小”机构,这有时不免显得要求过高,但唯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它才可能在经济和财政资源的使用中提供勤俭和智慧、透明和诚信的最高见证,为伟大的传教使命服务。

 

参考文献

  1. . 这里是指有关贝丘(Giovanni Angelo Becciu)卸任封圣部部长以及放弃枢机权利和特权的请辞获教宗批准事宜(2020年9月24日),此事泛及对国务院秘书处行政办公室近年来行政和投资管理情况的调查,以及迄今归其下属的基金行政管理工作移交宗座财产管理局(APSA)的决定(2020年8月25日发布并由圣座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1月5日重申并公布的信函)。 

  2. . 金融协议中确定的总金额为10亿7千5百万里拉,部分为现金,部分为无记名债券。参见B. Lai, Finanze vaticane. Da Pio XI a Benedetto XVI, Soveria Mannelli (Cz), Rubbettino, 2012, 14 s. 

  3. . 《1948年圣座年鉴》,第921页。 

  4. . “各主教应以团结和爱德为纽带,根据各教区的具体情况,协助提供宗座在不同时代条件下的所需物资,以适当方式为普世教会提供服务”(《教会法典》第1271条)。 

  5. . 其职责”是向天主教会的所有组成部分(圣座-相关机构-宗教团体-天主教机构-神职人员-派驻外交使团-圣座雇员)提供服务,保护和管理受其委托的财产,并向其提供世界范围内的支付服务”。 

  6. . 2015年与意大利签署的税务公约达成了双方之间的”财政和平”。当初,由于2010年意大利当局下令扣押2300万欧元的宗座宗教事业局资金,与意大利的关系在事件之后陷入了一段非常紧张的时期。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宗座宗教事业局当时的三名主管Gotti Tedeschi、Cipriani和Tulli,均因追究资金扣押原因一案而在意大利受审,但多年之后,三人皆被宣布完全无罪。 

  7. . 参见:金融管理局局长巴尔巴加洛(Carmelo Barbagallo)在接受马洛尼(Carlo Marroni)采访时说:”需要揭穿谜底。现在是财务透明度的第二阶段”,载于《24小时太阳报》,2020年7月3日。 

  8. . 在2020年11月1日《前途日报》的采访中,宗座财产管理局主席加兰蒂诺(Nunzio Galantino)对当前许多关于伦敦投资事件的问题做出了及时而明确的回答。必须承认,当今这一领域的调查极其复杂,梵蒂冈的”小”机构,诸如法庭司法促进办公室和宪兵队,必须积极求助于国际合作。金融管理局也必须与其他国家的同类机构保持联系和合作。 

  9. . 参见A. Tornielli, «Guerrero: quello della Santa Sede è un bilancio di missione»,载于《梵蒂冈新闻》,2020年5月13日;同上, «Guerrero: Ecco il bilancio della Curia, a servizio del Papa e della missione»,同上,2020年10月1日。 

  10. . 方济各,2020年8月25日的信函,经新闻办公室于同年11月5日公开发表。 

  11. . 参见C.F. Casula, Domenico Tardini (1888-1961), Rome, Studium, 1988,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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