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圭纳101|18. The Four Causes 四因说

2020-09-29 11:39   Thomistic Institute  阅读量:3751

人类问出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就是「为什么?」追随亚里斯多德,圣多玛斯亚圭纳认为有四种方式回答这一问题,传统上称作四因。

 

思索一架木制的餐桌。桌子为什么是这样的?现在,第一个答案涉及制作桌子的木匠。他是效力因。一般说来,效力因就是将某物带入存在的施动者或事物。这就是绝大多数人听到「原因」这个词的时候想到的。事实上,效力这个词来自拉丁语中的制成。造成事物或者效果的,便是效力因。「桌子为什么是这样的?」对这个问题的第二个回答,就是桌子的质料因。木材。对于桌子的品质和特性而言,这会带来很大的差别。桃花心木是典雅的,松木更加朴素,竹材是轻的,而橡木沉重又耐久。但桌子之所以如此还有第三种理由。那就是桌子的形式,或者结构,或者设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形式因。对于亚圭纳,形式指的不只是事物的外形,而是事物的本质或本性,使之成为它所是的这类事物。现在,亚圭纳因为一切本性事物都有一个内在的形式或本质。狮子的形式、本质或本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为什么一头狮子是这样一种动物的原因,这形式或本性实在地存在于狮子中。在此之外,亚圭纳发现一些形式外在于事物。他称之为理念,或者模范因。

 

举例来说,思考一下桌子的设计。设计始于木匠心中:他思索自己将要制作什么,这一理念随后指引他的行动。他并不是在随便锯木头,而是依着他的规划。事实上,效力因的每一活动都受某种形式因的指引,这是一种形上学法则。这一理念,或模范因,也成了木匠工作的尺度。一个新手木匠会说,「好吧,这桌子没有做出它本来应该做成的样子。」他这么说,意思或者是他制作桌子的行动,他的效力因果性,不知怎么出了岔子,或者质料有某种缺陷,于是他没有全然实现他心中桌子的理念。这将我们引向桌子之所以如此的第四个理由。这第四个原因极为重要,它被称作终向因,因为它指的是事物终极的趋向或理由。桌子是用来做什么的?就此而言,是用来吃饭的。除非我们知道某物是为什么而存在的,我们就不能全然解释它。当然,木匠制作桌子或许别有理由,就像赚钱,但是人的意图不等于桌子内在的终向或理由。适当说来,桌子本身的终向因并不是木匠的个人动机,而是桌子的用途。亚圭纳认为这四种原因可以借着类比的方式用于一切受造物,于是它们给出了一种非常有力的方式,可以解释事物何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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