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体灵修|教会应走向何方(9)

2019-05-07 13:56   文/郎国锋神父  阅读量:9604

编:感谢郎国锋神父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小助手“信仰种子”栏目开辟了新的子栏目-“奥体灵修”用以连载郎国锋神父的佳作《奥体灵修——由圣经谈复兴》一书。本篇连载约1500余字。

(九)、神恩的一体性联系

如何让教会整体协调发展并日趋末世的圆满,是奥体灵修十分关注的。我们不愿意把灵修定义在个我与天主的孤立领域中,而愿意在教会的系统中去看个我与天主的关系。因此,如何更有效地发展教会,成了奥体灵修的重要内容。

每个肢体都不应该孤立于教会奥体之外,反而应该齐心协力共建同一个身体。

就如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许多肢体,但每个肢体都有不同的作用;同样,我们众人在基督内,也都是一个身体,彼此之间,每个都是肢体。按我们各人所受的圣宠,各有不同的恩赐:如果是说预言的,就应与信德相符;如果是服务,就应用在服务上;如果是教导,就应用在教导上;如果是劝勉,就应用在劝勉上;施与的,应该大方;监督的应该殷勤;行慈善的,应该和颜悦色。(罗:十二4~8)   

在这段圣经中,保禄列举了各种神恩,并要求享有不同神恩的人,要在不同的恩赐上,按着自己的神恩,忠心耿耿地服务。每当保禄讲到神恩时,总是在基督奥体的背景下讲。这实在是因为基督奥体的信仰,是神恩运作的基础。这也足以说明:神恩是同一身体上的神恩,不同的神恩具有一体性的内在联系。这内在的联系,说明各种神恩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

从神恩的目的上讲,“圣神显示在每人身上虽不同,但全是为人的好处。”(格前:十二6)每种神恩的设立都是为了建树自己或教会(格前:十四4)。也就是说,神恩不仅是为个体的利益,也是为了整个身体的利益而存在。

在建树教会的向度上讲,每种神恩的运作决不应是孤立的,它们的运作应是在同一个身上的运作,并在爱德中共同建树同一个身体。“借着各关节的互相补助,按照各肢体的功用,各尽其职,使身体不断增长,在爱德中将它建立起来。”(弗:四16)

基于神恩运作的一体性联系,享有特有神恩的肢体不应孤立于身体之外。“如果脚说:‘我既然不是手,便不属于身体。’它并不因此就不属于身体。如果耳说:‘我既然不是眼,便不属于身体。’它并不因此就不属于身体。”(格前:十二15~16)不同的肢体,不同的神恩,不同的职分,都共属于同一个身体。在这身体上,唯有基督是头,神恩则是不同的肢体所拥有的不同的职分或能力。在这身体上,各种神恩的运作不应该矛盾冲突,决不可以自作主张,各行其是,使身体的肢体处于混乱中;反而应该谦卑地顺服在“头”的同一意愿下,联合一起,各尽其职,互相配合,一致行动。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我们是否谦卑地联合在一起,按着头的意愿,共同的采取了一致的行动,还是孤立地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在当代中国,基督教会内部的分裂自不待言,就是在牧灵行动上,我们的联合行动也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我们没有将享有各种神恩的人分成小组,使他们组成基督徒基层团体,使他们的神恩联合起来,在同一个身体上,为了一致的目标,采取一致的行动;又如:我们没有把享有不同神恩的人予以分流,使享有共同神恩的人组成小组,让不同的神恩小组互相配合,从而形成共同行动。就拿传教来说,我们完全可以按教友的神恩,把教友分成福传祈祷组、福传爱心组、福传宣讲组,使不同的小组联合一起,共同执行同一个福传行动。神恩一体性原则要求享有不同神恩的小团体在同一个身体上互助互爱、团结共融。

令人痛心的是肢体与肢体间,由于神恩的不同而出现的互相排斥现象。最明显的是享有宗徒神恩的神职人员压制圣神同祷会中各种神恩的发展。这种互不包容的作法,极大地违背了神恩一体性的原则,对基督奥体的发展十分有害。

我们在坚持神恩的一体性原则时,也应当坚持神恩的互异性,即神恩的独特性。正因为每种神恩的独特性,才使基督身体的神恩具有了丰富性。我们应该根据神恩的独特性来分工合作。我们坚持按神恩分工,而不简单地、随意地将某种职务或工作分配给肢体,正是为了使肢体能胜任其职。

教会要发展,就需要将不同肢体的不同神恩联合起来。坚持神恩的互异性与一体性,坚持不同神恩的合作与互惠,是教会发展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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