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式灵修|7.灵修的意义(四)

2020-07-16 07:43   文/张春申  阅读量:9498

接上篇

四、不同灵修在表达(理论与实践)上的相对因素

    开启性宗教有许多因素影响它在表达、理论上的异点,宗教不是抽象的,而是在文化背景中,因而有东方与西方的宗教。我们应承认,灵修人中有所谓的“天才”,灵修天才就是他有某种灵感,以此灵感会造成不同灵修的表达方式。释迦牟尼表达灵修,由他作王子,直到舍弃一切。穆罕默德表达灵修,从他一无所有,直到拥有一切。事实上,每一灵修的灵感,都受文化和个人天才的影响。在此,我愿简述一些灵修对立的因素,作为基督宗教的参考。

根源上的对立就是:这一世界与另一世界。另一世界对灵修人的超越性和内在性,在犹太教、回教、佛教与印度教的表达上显然不同:有的强调神是如此的超越(犹太教、回教),有的强调另一世界如此的内在(佛教、印度教),有的以为与神有位际的关系 (犹太教、回教):我向超越的天主,这位超越的天主向我;有的强调与神合一的一体性方式。

因这一世界与另一世界有着对立性的表达,便会有法律与良知间的差别。若另一世界要与这一世界通传,便会有命令、法律的出现。但这一世界与另一世界是合而为一,则人不用造文字,在我心中的良知便具备一切。这不只是不同宗教间的差别,即使在同一传统中也有这样的差别。宋朝理学家朱熹与陆九渊的争论。朱熹重理,要得理,今天要格一物,明天要格一物;陆九渊重“心即是理”,回到人心中,一切都有了。

在方法上,不同宗教对根源的看法,因时代背景、文化,便有对立的表达“自力”与“他力”。若这一世界与另一世界是合一的,显然是自力;因我就是佛,佛就是我,在自力中度灵修生活。若另一世界是如此的超越,显然灵修要靠他力。有些灵修十分注意克己、牺牲、受苦;有些则注意感应、和谐……。天主教传统中西方奥斯定灵修很注意克己;东方奥利振传统则注意人是神化的,要和谐。

不同开启性灵修中虽有对立的因素,不过,对立的因素并不是不能综合、协调的。在宗教灵修适应上,宗教上的交谈是值得未来开启的一条路。

结论

有关灵修问题,以上只是广泛地作一介绍,其实尚有好多问题,譬如:为何佛教、犹太教、印度教对另一世界有如此不同的表达。这实在是值得研究宗教的人继续探讨的,这也是宗教哲学应回答的问题。

至于当代基督教的神学家,在天主救恩计划中探讨其他宗教到底有何意义、价值、扮演何种角色?在耶稣基督启示之光下,来探讨这些各种宗教灵修究竟有何救恩性的意义与价值?

上述问题都必须专门讨论,在此只是给大家一个框架,在这框架中,可以多元地了解基督徒灵修及其方法。(完)

                            (选自《神学论集》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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