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释疑|US 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Day 美国国家宗教自由日

2020-01-20 21:21   文/严第铎(息焉堂)  阅读量:9373

例句 上主要求于你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履行正义、爱好慈善,虚心与你的天主来往(按英文原意是虚心“与主同行”)《米该亚先知书6:8》     

 What does the Lord require of you? To act justly and to love mercy and to walk humbly with your God. 《Micah 6:8》
 
一月十六日是我和妻子张屏的结婚纪念日。一九七六年的这一天,天主教台北圣家堂,我们在罗光总主教、王愈荣主教和张春申神父的福证下结为连理。一个婚礼有两位主教见证,加上一位圣经博士神父证道,比较罕见,一时传为佳话。
 
张屏台大中文系毕业,辅仁大学神学院研习两年,无论文学造诣、圣经研究乃至祈祷的“功力”(神恩),以及四十四年来为主尽心和毅力,我都望尘莫及。年轻时常建议 我负责今生(赚钱养家),她负责来世(读经祈祷救灵魂),然后我依托着她天使的翅膀,一起上天堂。不过后来被洛杉矶教区(现已荣休)的吕吾三神父拨了冷水,说“夫妻上天堂、犹如兄弟登山,需各自努力”。于是只好奋起学习,期望至少不至于掉队。
 
结婚十年后、一九八六年的这一天,我因公费在波士顿读研,全家第一次在外国团聚,庆祝“锡婚”,注意到这一天正好是美国的“国家宗教自由日(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Day)”。原来一七八六年的一月十六日,宪法大佬、后来的第三任总统托马斯. 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1747-1826, 1801-1809 任职)在佛吉尼亚州提出宪法第一修正案,明令禁止国会制定“国家宗教”,禁止妨碍宗教信仰自由;这个法案后来在一七九一年十二月正式定案,原意在宗教不受政府干预,政府也不受宗教影响,成为美国的基本大法。
 
二次战后,人权主义兴起。美国在一九四七年订颁“人权法”,其中规定不得强迫他人信仰某一特定宗教。遗憾的是六O年代起,激进的无神论者(atheist)和不可知论者(agnostics)团体、包括美国人权协会(American Humanist Association, AHA),扩大解释这个规定,认为在公立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公开祈祷活动,就是“强迫他人接受信仰”。他们到处侦查,一旦发现就上法院起诉(*注一),校方不胜其烦,只好停止公开祈祷活动,宗教信仰渐渐地就退出校园了
 
美国人的祖先当初(一六二O年五月花号)就是为追求信仰自由而脱离英国的。基督信仰是美国立国的基础。政府和家长们都知道,将宗教信仰逐出校园的后果会很严重(例如近二十年来学校枪击案件频发造成师生伤亡),但好像都无力阻挡这股逆流。例如美国总统按规定“每年一月十六日”都必须讲话重申信仰自由,但我的记忆里,除了一九八六年里根总统(Ronald Reagan)因正逢“两百周年纪念”而发表讲话之外,这三十多年来历任总统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了。
 
今年一月十六日,特朗普总统意外地发布联邦政府新准则:命令公立学校不得禁止教师和学生的公开祈祷活动,呼吁民众回归传统,以信仰和家庭为生活中心。教育部长致函所有州长,必须确保教师和学生不会因在学校公开祈祷而受到歧视,违者将失去联邦资金

特朗普总统特立独行,在全球各处兴风作浪,威力所及之处,各国领导人都穷于应付,其难民移民政策更被批评为极不人道。唯独这个要求公立学校不得禁止公开祈祷的措施,值得称许点赞。
 
*注一 请参阅拙作:十字架的荣耀与哀愁,2019年6月25-26日发表
 
附图一 婚礼上在两位主教前庄重的宣誓:当我们携手向前,这是爱的旅程,不管世路崎岖,不论山高水长,满怀信心热爱,一生与主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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