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圣经|祝圣已婚神父的可能性 (1)

2019-07-19 23:24   文/严第铎(息焉堂)  阅读量:9063

The Possibility of Ordaining Married Priest (1)

例句 耶稣对门徒们说 有些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愿放弃婚姻的可能性,能接受的就接受吧 (*注一)《玛窦福音19:12》 
Jesus said to His disciples: there are some who have given up the possibility of marriage for the sake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Let the one who can accept it, accept it. 《 Matthew 19:12》 

根据梵蒂冈6月17日发布的新闻,预定在今年十月间在罗马召开的“亚马逊地区主教会议(Synod of Bishops on the Amazon)”,  将讨论祝圣成年已婚男性(mature married man 拉丁文为viri probati)为神父的可能性。这是罗马天主教五个世纪以来,第一次在国际性的会议上,将“祝圣已婚神父”的问题提上议程(国内用语),引起宗教舆论界的高度重视。笔者谨略予介绍和分享。

众所周知: 天主教和基督新教最大的差别之一就是:  天主教的神父不能结婚 - 必须守贞、过独身生活(Celibacy)而新教的牧师却可以结婚,拖家带眷。

其实初期教会到公元1022年的神父们一直是可以结婚的。按照教会的说法,十二位宗徒里, 除了圣史若望(St. John, 《若望福音》、《若望一至三书》、《默示录》的作者)终身未婚之外,其他十一位全部已婚。伯多禄更不用说了,耶稣还亲自治愈他岳母的热病,显然彼此间都互相熟识呢!《玛窦8:14-15》、《马尔谷1:29-31》、《路加4:38-39》
根据天主教会历史,对于要求神父不准结婚的进程摘要如下

1. 公元304年,在今天西班牙格拉纳达(Granada)附近的艾维拉大公会议(Council of Elvira)里,首次要求主教、神父和执事们,要弃绝家庭。但是在21年后的尼西亚大公会议(Nicea Council of 325)里,限制神父结婚的要求被拒绝了 (于是神父们又可以结婚了)

2. 公元1022年 教宗本笃八世(Pope Benedict VIII,1012-1024年任职)召开巴维亚大公会议后(Council of Pavia),签署敕令,禁止主教和神父结婚、纳妾(concubinage),同时严禁神父的子女们继承教会的财产

3. 公元1080年 教宗国瑞七世(Pope Gregory VII,1073--1085年任职)再次签署敕令,禁止主教和神父结婚

4. 公元1139年 拉特朗第二次大公会议(The Second Council of Lateran)将禁止主教和神父结婚正式成为教会法律

5. 公元1563年  在意大利北部 特伦特大公会议(Council of Trent) 再次确认上述法律。

所以 罗马天主教神职人员不准结婚的历史,已经将近一千年了 (待续)

(*注一)按照思高版中文圣经翻译如下:   “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能领悟的就领悟吧” ,在今天看来有点儿“刺眼”,所以我引用“牧民圣经”(Christian Community Bible - Catholic Pastoral Edition)的版本, 容易理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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