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弟茂德前书 第三章
上一章 下一章

作监督的资格

1谁若想望监督的职分,是渴望一件善事:这话是确实的。2那么,监督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有节制,应慎重,端庄,好客,善于教导;3不嗜酒,不暴戾,而应温良和善,不贪爱钱财,4善于管理自己的家庭,使子女们服从,凡事端庄;5谁若不知管理自己的家庭,如何能照管天主的教会?6不可是新奉教的,怕他妄自尊大,而陷于魔鬼所受的判决,7并且在外人中也必须有好声望,怕他遭人诽谤,落入魔鬼的罗网。 [注1]

作执事的资格

8执事也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饮酒过度,不贪赃;9以纯洁的良心,保持信德的奥迹。10这些人应当先受试验,如果无瑕可指,然后才能作执事。11女人也必须端庄,不谗谤,有节制,凡事忠信。12执事应当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善于管理自己的子女和家庭,13因为善于服务的,自可获得优越的品位,而大胆地宣扬基督耶稣内的信仰。 [注2]

伟大的奥迹

14我虽希望快到你那里去,但我仍把这些事写给你;15假使我迟迟不到,你可知道在天主的家中应当如何行动;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基础。 [注3] 16无不公认,这虔敬的奥迹是伟大的:就是他出现于肉身,受证于圣神,发显于天使,被传于异民,见信于普世,被接于光荣。 [注4]

  1. “监督”此处指主教,也指司铎或长老(宗20:17、28)。“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不是说监督应该有妻子(参阅格前7:32-35),而是说:若监督的妻子死了就不得再娶。在教会初期,还没有为司祭们定下独身守贞的规律,但不许续娶,因为独身不娶,极合乎基督教会司祭的圣洁和职务,为此日后圣教会要求凡为司祭的,应度独身生活。
  2. 11节的“女人”不是指一般妇女,而是指女执事。“执事”是协助“监督”管理教会的一些职务人员(斐1:1;罗16:11)。
  3. “永生天主”一语与外教无生命的神相对峙(得前1:9)。教会是“天主的家”,为此给她服务的人必须端庄;她又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只有教会支撑和保管着由天主所默启的道理。
  4. 宗徒在此引用了一首包含明认信德奥迹纲要的诗歌,在这诗歌里,圣教会颂扬耶稣以降生救赎及复活升天所得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