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玛窦福音 第十章
上一章 下一章

教导宗徒传教

首次派遣十二宗徒传教

1耶稣将他的十二门徒叫来,授给他们制伏邪魔的权柄,可以驱逐邪魔,医治各种病症,各种疾苦。2这是十二宗徒的名字:第一个是称为伯多禄的西满,和他的兄弟安德肋,载伯德的儿子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3斐理伯和巴尔多禄茂,多默和税吏玛窦,阿耳斐的儿子雅各伯和达陡,4热诚者西满和负卖耶稣的犹达斯依斯加略。5耶稣派遣这十二人,嘱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黎雅人的城你们不要进,6你们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那里去。7你们在路上应宣讲说:天国临近了。 [注1] 8病人,你们要治好;死人,你们要复活;癞病人,你们要洁净;魔鬼,你们要驱逐;你们白白得来的,也要白白分施。

9你们不要在腰带里备下金、银、铜钱;10路上不要带口袋,也不要带两件内衣,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带棍杖,因为工人自当有他的食物。 [注2] 11你们不论进了哪一城或哪一村,查问其中谁是当得起的,就住在那里,直到你们离去。12你们进那一家时,要向它请安。13倘若这一家是堪当的,你们的平安就必降临到这一家;倘若是不堪当的,你们的平安仍归于你们。14谁若不接待你们,也不听你们的话,当你们从那一家或那一城出来时,应把尘土由你们的脚上拂去。 [注3] 15我实在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索多玛和哈摩辣地所受的惩罚,比那座城所受的还要轻。

16看,我派遣你们好像羊进入狼群中,所以你们要机警如同蛇,纯朴如同鸽子。17你们要提防世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议会,要在他们的会堂里鞭打你们;18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带到总督和君王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证。

19当人把你们交出时,你们不要思虑:怎么说,或说什么,因为在那时刻,自会赐给你们应说什么。20因为说话的不是你们,而是你们父的圣神在你们内说话。21兄弟要将兄弟,父亲要将儿子置于死地,儿女也要起来反对父母,要将他们害死。 [注4] 22你们为了我的名字,要为众人所恼恨;唯独坚持到底的,才可得救。23但是,几时人们在这城迫害你们,你们就逃往另一城去;我实在告诉你们:直到人子来到时,你们还未走完以色列的城邑。 [注5]

24没有徒弟胜过师傅的,也没有仆人胜过他主人的;25徒弟能如他的师傅一样,仆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样,也就够了。若人们称家主为“贝耳则步”, [注6] 对他的家人更该怎样呢?26所以,你们不要害怕他们;因为没有遮掩的事,将来不被揭露的;也没有隐藏的事,将来不被知道的。27我在暗中给你们所说的,你们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报告出来;你们由耳语所听到的,要在屋顶上张扬出来。28你们不要害怕那杀害肉身,而不能杀害灵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灵魂和肉身陷于地狱中的。29两只麻雀不是卖一个铜钱吗?但若没有你们天父的许可,它们中连一只也不会掉在地上。30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一一数过了。31所以,你们不要害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呢!32凡在人前承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认他;33但谁若在人前否认我,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认他。

34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为把平安带到地上;我来不是为带平安,而是带刀剑, [注7] 35因为我来,是为叫人脱离自己的父亲,女儿脱离自己的母亲,儿媳脱离自己的婆母;36所以,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37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爱儿子或女儿超过我,不配是我的。38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不配是我的。

39谁获得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谁为我的缘故,丧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40谁接纳你们,就是接纳我;谁接纳我,就是接纳那派遣我来的。41谁接纳一位先知,因为他是先知,将领受先知的赏报;谁接纳一位义人,因他是义人,将领受义人的赏报。42谁若只给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一杯凉水喝,因他是门徒,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决失不了他的赏报。

  1. 按选民十二支派的数目,耶稣选了十二“宗徒”(或称“使徒”),作为“新以色列”选民——圣教会的宗师。当时,他打发他们,要他们只给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宣讲福音,因为以民是天主的选民,有听受福音的优先权。耶稣升天时才命令宗徒去外邦传教。
  2. 耶稣教训传福音的不应依仗金钱财物,而应依仗福音本身的德能。为天主工作的人,天主自会照料他。
  3. “拂土”是经师教训犹太人由外邦进入圣地前所应行的一种象征行为,表示自己与敬拜邪神的人完全断绝关系。此处是以不接受福音的犹太人与外邦人相比。
  4. 不是耶稣愿意至亲不和,而是他的福音作了“反对的记号”(路2:34),因为不信的要反对那信了的(35节)。
  5. 23节是指迫害教会的事,都十分短暂,不足害怕,而胜利常属于耶稣。
  6. “贝尔则步”本为培肋舍特人神祇的名字,后转为魔王的称呼(12:24)。
  7. 刀剑的比喻是指因为耶稣的福音而引起的不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