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迦拉达书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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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使人为天主的子女

1再说:承继人几时还是孩童,虽然他是一切家业的主人,却与奴隶没有分别,2仍属于监护人和代理人的权下,直到父亲预定的期限。3同样,当我们以前还作孩童的时候,我们是隶属于今世的蒙学权下;4但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5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获得义子的地位。6为证实你们确实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自己儿子的圣神,到我们心内喊说:“阿爸,父啊!”7所以你已不再是奴隶,而是儿子了;如果是儿子,赖天主的恩宠,也成了承继人。 [注1]

接受法律是再愿为奴

8当你们还不认识天主的时候,服事了一些本来不是神的神;9但如今你们认识了天主,更好说为天主所认识;那么,你们怎么又再回到那无能无用的蒙学里去,情愿再作他们的奴隶呢?10你们竟又谨守某日、某月、某时、某年!11我真为你们担心,怕我白白地为你们辛苦了。 [注2]

劝迦拉达人不要受人愚弄

12弟兄们!我恳求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曾一度也像你们一样。你们一点也没有亏负过我。13你们知道:当我初次给你们宣讲福音时,正当我身患重病,14虽然我的病势为你们是个试探,你们却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接待我有如一位天主的天使,有如基督耶稣。15那么,你们当日所庆幸的在哪里呢?我敢为你们作证:如若可能,你们那时也会把你们的眼睛挖出来给我。 [注3] 16那么,只因我给你们说实话,就成了你们的仇人吗?17那些人对你们表示关心,并不怀好意;他们只是愿意使你们与我隔绝,好叫你们也关心他们。18受人关心固然是好的,但应怀好意,且该常常如此,并不单是我在你们中间的时候。19我的孩子们!我愿为你们再受产痛,直到基督在你们内形成为止。20恨不得我现今就在你们跟前改变我的声调,因为我对你们实在放心不下。 [注4]

基督徒才是自由的子女

21你们愿意属于法律的,请告诉我:你们没有听见法律说什么吗?22法律曾记载说:亚巴郎有两个儿子:一个生于婢女,一个生于自由的妇人。23那生于婢女的,是按常例而生的;但那生于自由妇人的,却是因恩许而生的。24这都含有寓意:那两个妇人是代表两个盟约:一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那即是哈加尔──25西乃山是在阿剌伯──这哈加尔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因为耶路撒冷与她的子女同为奴隶。26然而那属于天上的耶路撒冷却是自由的,她就是我们的母亲:27诚如经上记载说:“不生育的石女,喜乐吧!未经产痛的女人,欢呼高唱吧!因为被弃者的子女比有夫者的子女还多。” [注5] 28弟兄们!你们像依撒格一样,是恩许的子女。29但是,先前那按常例而生的怎样迫害了那按神恩而生的,如今还是这样。30然而经上说了什么?“你将婢女和她的儿子赶走,因为婢女的儿子不能与自由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家业。”31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妇人的子女。 [注6]

  1. 作者以未成年的孩童,比作旧约时代的人类。那时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好像奴隶,“属于今世蒙学的权下”。所谓“蒙学”是指犹太人的法律及教外人对道德观所有的原理,二者都不健全。到了默西亚时代,耶稣救赎人脱离了法律,提高了人的地位,使人成为天主的子女,人才可呼天主为“阿爸,父啊”(参见罗8:15;谷14:36)。
  2. 迦拉达人今若仍遵守犹太人的法律,便是自愿放弃自由,再作奴隶。
  3. 由13节确知,保禄在迦省传福音时曾患重病,是否与格后12:7所说相同,无法断定。
  4. 保禄以母亲自比:为使迦拉达人成为完善的基督徒,愿再受产痛之苦来苦心栽培他们。
  5. “婢女”哈加尔是旧约或西乃山盟约的预像;“自由的妇人”撒辣是新约或雍熙山盟约的预像。由婢女所生的儿子当然是奴隶,不能承继亚巴郎的家业;同样,属旧约或西乃山下盟约的人也是奴隶,对亚巴郎那神妙的家业无权承继;只有由自由妇人所生的儿子,是恩许的儿子,有权承受天主对亚巴郎所许的恩许。27节参阅依54:1。
  6. 保禄说:信友如依撒格一样是恩许的子女(28,31两节),如果是恩许的子女,那么,当然是自由的了,不应再受梅瑟法律的束缚。29,30两节见创2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