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格林多后书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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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神视的夸耀

1若必须夸耀──固然无益──我就来说说主的显现和启示。2我知道有一个在基督内的人,十四年前,被提到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惟天主知道──3我知道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不知道,天主知道──4他被提到乐园里去,听到了不可言传的话,是人不能说出的。5对这样的人,我要夸耀;但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外,我没有可夸耀的。6其实,即使我愿意夸耀,我也不算是狂妄,因为我说的是实话;但是,我绝口不谈,免得有人估计我,超过了他在我身上所见到的,或由我所听到的。

对软弱的夸耀

7免得我因那高超的启示而过于高举自己,故此在身体上给了我一根刺,就是撒殚的使者来拳击我,免得我过于高举自己。8关于这事,我曾三次求主使它脱离我;9但主对我说:“有我的恩宠为你够了,因为我的德能在软弱中才全显出来。”所以我甘心情愿夸耀我的软弱,好叫基督的德能常在我身上。10为此,我为基督的缘故,喜欢在软弱中,在凌辱中,在艰难中,在迫害中,在困苦中,因为我几时软弱,正是我有能力的时候。 [注1]

保禄的自夸是出於不得已

11我成了狂妄的人,那是你们逼我的。本来我该受你们的褒扬,因为纵然我不算什么,却一点也不在那些超等的宗徒以下。12宗徒的记号,也在你们中间,以各种的坚忍,藉着征兆、奇迹和异能,真正实现了;13其实,除了我本人没有连累过你们这件事外,你们有什么不及别的教会之处呢?关于这个委屈,你们宽恕我吧!14看,这已是第三次我预备好,到你们那里去,我还是不连累你们,因为我所求的不是你们的东西,而是你们自己;原来不是儿女应为父母积蓄,而是父母该为儿女积蓄。15至于我,我甘心情愿为你们的灵魂付出一切,并将我自己也完全耗尽;难道我越多爱你们,就该少得你们的爱吗?16是啊!我没有连累过你们,但我是出于狡猾,以诡诈榨取了你们。17在我所打发到你们那里去的人中,难道我曾藉着其中的一位,占过你们的便宜吗?18我曾请求了弟铎,并打发了一位弟兄同去;难道弟铎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动来往,不是具有一样的心神,一样的步伐吗? [注2]

保禄申辩的目的

19到如今你们以为我是向你们申辩吧!其实,我们是在基督内当着天主的面说话;这一切,亲爱的,都是为了建树你们,20因为我怕我来到的时候,见你们不合于我所想望的,你们也见我不合于你们所想望的:就是怕有争端、嫉妒、愤怒、分裂、毁谤、挑唆、自大、纷乱;21又怕我到的时候,我的天主再使我在你们前受委屈,并为那许多从前犯了罪而不悔改他们所习行的不洁、淫乱和放荡的人而恸(tòng)哭。 [注3]

  1. 本段内保禄提及自己由主所得的高超启示。“十四年前”,即公元43与44年间,此时他大约在耶京(见宗11:30)。“三层天”或“乐园”是指享见天主福乐之所(路23:43)。7节所记的“刺”,大概是指一种长期使他受刺痛之苦的病症(见迦4:13-15)。究竟是什么病症,不敢确定;但由8节看来,这种病症为他传福音的工作是一大障碍,不然,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像他那样勇敢的大宗徒,竟三次求主(“三次”即“恳切”之意),使他脱离这种痛苦。
  2. 保禄又再提及不愿受格城信友供养之事(见11:7-15),由16-18节看来,可能是由于他的敌人,因见弟铎在格城捐款,而又来诽谤保禄(见8:20、21)。
  3. 保禄本来不需为自己辩护,因为他的宗徒身份是稳固不移的;他的申辩只是为使格城信友免受假宗徒的迷惑,为使他们改过自新,重建起对基督的纯正信仰,和相称基督徒的纯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