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德训篇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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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间主席与年长者应有的态度

1别人推选你当主席么?你不要自高;你在宾客中间,要与同席的一样。2招待了他们,你才可入座;尽完你的义务,才可入席,3好同他们一起欢乐;因你礼貌周到,你必能获得荣冠,和众宾客的敬意。4年长的人,请你发言,因为此事于你是相宜的,5你应以老练的学识发言,但不要妨碍音乐。6别人不听的时候,你就不要唠叨;不合时机,也不要显露你的智慧。7酒席间伴奏的音乐,有如金饰上的红玉印章。8欢乐有节的宴会中,音乐家的合奏曲,有如金器上的翡翠印章。

宴会间年轻人应有的态度

9你要静静地听,因为你谦恭,别人对你必有好感。10青年人,人若一再追问你,11假使你必须说,你就说吧!12但说话时,要把握要点,言简意赅,现出你是一位明智,而沉默的人。13在大人物中,不要想你也是大人物;有长老在前,你不应多说话。14雷鸣以前,先有闪电;端庄的人,先受欢迎。有了这番敬意,你才能取得人的爱戴。15到了散席的时候,不要落后;及早回家,不要拖延。16在那里你可以散心,作你想作的事,但不要因言语傲慢而犯罪。17为这一切,你要赞颂上主,他造生了你,又用他的美物,使你满足。

敬畏上主的与不虔敬的

18凡敬畏上主的,必能接受他的教训;凡寻找他的,必能讨他的欢心。19寻求法律的,必为法律所满足;冒充善人的,必因法律而失足。20凡敬畏上主的,必获得正义的审判;他们要使正直的行为,照耀如光。 [注1] 21犯罪的人,不理会谴责,却找寻藉口,作自己愿意的事。明智人不掩藏智慧。讥笑人的,不谨守自己的口舌;明智人不接受礼物;骄傲和讥笑人的,不遵守法律。 [注2] 22明智人不轻视别人的意见;不虔敬和骄傲的人,却无所畏惧。23人不征求意见,冒昧从事,事后必对自己的轻率,感到惭愧。

三思而后行

24我儿,不加考虑,什么事也不要作;如此,事成以后,你就不至于后悔。25你不要行崎岖的道路,怕你碰在石头上,因而跌倒;也不要自信所走的路,是平坦的路,怕你给自己放上绊脚石。26要管束你的子女,应留意你的家人;在你的一切行径上,要持守你的心神;因为凡这样作的人,就是遵守诫命。

遵守诫命的益处

27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应信赖你的良知,因为这就是遵守诫命。28凡信赖法律的,必注重诫命;凡倚赖上主的,决不会受害。

  1. 希伯来残卷作:“敬畏上主的人必明了正义,由他的心里吐露导人于善的劝谕”。
  2. 本节内小字经文,见于三种希腊古抄卷及希伯来残卷,拉丁通行本无;今随不少现代学者,将此节置于此处。